首页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2020年) 第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202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严格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2019)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