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