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