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二十八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