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二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