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