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九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