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九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