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