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2026年) 第四章 评级结果运用 第二十三条 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2026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评级结果运用 第二十三条 理财公司因监管评级结果下降导致不再满足相应业务开展条件时,不得新增该类业务。如理财公司下一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仍未恢复,应当有序压降该类业务存量。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