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理财公司应当合理设定内部控制考评标准,内部控制职能部门至少每年对各部门和人员内部控制活动开展一次考评,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及时报送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理财公司应当对内部控制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区别于其他部门的绩效考核机制和薪酬管理制度,以有利于其有效履行内部控制管理和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