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2007年) 第二条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2007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