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绩效评价管理(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的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运用一定方法,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并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推动加强试点工作管理的行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