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2026年) (三)
(三) 高效开展灾后救助恢复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增强灾情预判、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能力,优化灾害损失评估标准、流程。加强灾害发生后的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强化对老弱病残孕等重点群体及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群众的救助和关爱。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的有序衔接。健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快速识别响应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加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脱贫人口灾后救助,加大产业就业帮扶。鼓励红十字会等各类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开展慈善捐赠和救助帮扶活动。稳步实施巨灾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灾害救助+金融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