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2006年) 第三十二条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200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