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201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有毒物质(不包括危险废物)鉴定。包括根据物质来源认定待鉴定物质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有毒物质,或根据文献资料、实验数据等判断待鉴定物质是否具有环境毒性;确定有毒物质的合法、科学、合理的处置方式,制定处置方案建议,按照处理成本、收费标准等评估处置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