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3. 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有关维修技术信息。 五、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五)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五) 3. 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有关维修技术信息。 五、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五) 加强评价结果的动态调整 及时反映企业环境信用的变化,根据“谁公布、谁调整”的原则,对环境信用恶化的企业及时降低信用评价等级;对改善环境信用、实施有效整改的企业,在其环境信用记录中补充其整改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