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二批)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二批)(2008年) 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 效力 现行有效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 一、 明确环保部门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 二、 抓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 三、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与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结合 四、 规范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提高审核质量 五、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奖惩措施 附件:1. 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二批) 2.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