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018年) 六、 形成社会共治 (十八) 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018年) (十八) 六、 形成社会共治 (十八) 落实环评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各级环保部门应健全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推进环评“阳光审批”。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约束,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全过程、全覆盖公开,确保公众能够方便获取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的环境权益。 六、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