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5. 环保部门掌握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有利于判断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的其他相关信息。 环境保护部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投保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重金属产生、排放台账,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特征化学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公布重金属和特征化学污染物排放、转移和环境管理情况信息。 5. 环保部门掌握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有利于判断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的其他相关信息。 投保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重金属产生、排放台账,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特征化学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公布重金属和特征化学污染物排放、转移和环境管理情况信息。 5.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