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三)

(三) 出险理赔

投保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组织事故勘查、定损和责任认定,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规范、高效、优质地提供出险理赔服务,及时履行保险赔偿责任。

对损害责任认定较为清晰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以及投保企业为了救治第三方的生命所发生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施救等费用,保险公司应当积极预付赔款,加快理赔进度。

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引导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手续,优化理赔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