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4. 由投保企业和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二) 环境保护部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二) 4. 由投保企业和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二) 责任限额 投保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环境风险水平、发生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范围等因素,确定足以赔付环境污染损失的责任限额,并据此投保。 4.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