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200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2004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所需经费,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