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章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认定机构和检测机构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机构和检测机构实行资格审查制度。 第七条 从事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的机构应是被公认独立于供方和购买方的第三方机构,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八条 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