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章 申请认定的条件 第十条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申请认定的条件 第十条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具备的条件: 属于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种类名录中的产品; 符合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指标稳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限制使用或即将淘汰的产品; 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权属明确。 第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