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0年) 第一节
第一节 农牧民住房
农牧区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等工作相结合,统筹使用资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按照保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先满足农牧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住房面积,并为今后农牧民自我改善住房条件留有余地。按照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科学确定建筑结构形式,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加强施工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满足安全适用的要求。
建设部门要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和生活习俗,为农牧民提供多样化、有特色、不同规格的住房设计式样,供农牧民选择。
专栏3 农牧民住房
省
县
新 建
加 固
户数
面积(平方米)
户数
间数
青海
玉树县
16138
1291040
125
625
称多县
7796
623680
240
1200
治多县
1237
98960
360
1800
杂多县
1646
131680
80
400
囊谦县
2074
165920
120
600
曲麻莱县
524
41920
64
320
合计
29415
2353200
989
4945
四川
石渠县
1593
127440
2681
9785
总 计
31008
2480640
3670
1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