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组织与活动 第三十条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组织与活动 第三十条 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名称、办学地址和办学范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