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章 设立 第十条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设立 第十条 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与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合作办学协议应当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出资数额和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