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202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确定常规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名录,并对重点单位加大抽取比例。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重点单位名录:
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近二年使用的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
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重点单位名录:
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近二年使用的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
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