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四十一条 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专门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负责本单位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