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 第十五条 考试合格的人员,凭考试结果通知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