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