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09年) 第二章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0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不作为特种…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