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培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第十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