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