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