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 特殊标志所有人变更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特殊标志所有人变更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