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申请与注册 第三十五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二章 申请与注册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应当与审评机构沟通交流,经确认后,在提出注册申请的同时,向审评机构提出优先审评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审评机构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