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注册 第三节 变更与延续注册 第二十五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注册 第三节 变更与延续注册 第二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需要对延续注册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在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延续注册工作。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