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简称防治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和工作力度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综合性预防,以及灾害发生后的重大项目治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