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的重点省份补助期限原则上为5年。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防治资金规模以及重点省份完成任务后销号退出情况,研究确定下一批支持的重点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