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2020年) 第三章 痕迹鉴定 第二十二条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202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痕迹鉴定 第二十二条 枪弹痕迹鉴定。包括枪械射击弹头/弹壳痕迹检验、枪弹识别检验、枪支性能检验、利用射击弹头/弹壳痕迹认定发射枪支检验、利用射击弹头/弹壳痕迹认定发射枪种检验、枪击弹孔检验、枪支号码显现,以及通过对枪击现场的勘查和检验分析,必要时结合所涉射击残留物的理化特性检验检测结果,综合判断枪击事件中痕迹的形成过程及与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