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 第十三条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初审意见,将审核汇总后的项目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上报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