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