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2010年) 第四十一条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2010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业主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对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行为的投诉。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