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年) (三)

(三) 版权公共服务和社会参与体系基本建立。“十一五”时期,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代表的集软件和一般作品登记、合同备案、版权质押登记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全国软件和一般作品的登记量分别由2006年的23000余件和152000余件上升到2010年的81000余件和370000余件;批准成立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4个集体管理组织,形成了文字、音乐、音像、电影和摄影等比较完备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体系;推动建立了一批集版权评估、版权质押、版权投融资、版权交易为一体的常态性版权贸易平台,不断完善了版权运用的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