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年) (一)

(一) 法律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十一五”时期,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两个国际互联网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著作权法修正案;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家版权局修订颁布《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印发《国家版权局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北京、上海、山东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有关版权保护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出台了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区域版权战略规划,我国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版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