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年) 2.

2. 广泛开展版权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十二五”时期,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版权培训力度,国家版权局要开展全国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的政府分管领导、省级和市(地)级版权局领导以及市(地)级版权基层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版权行业组织和协会的合作,积极开展著作权人、权利人组织、经营企业主版权知识培训;争取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著作权人、企业经营者的版权保护意识,提高版权相关产业市场主体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