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年) 2.

2. 创新版权公共服务形式,提高版权公共服务能力。为降低版权交易成本,避免版权市场风险,促进版权成果的广泛运用,更好地服务于版权相关产业发展,要大力推进作品登记、著作权合同登记备案和版权质押登记等工作,修改完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著作权合同登记备案办法,统一登记标准,规范登记流程,完善登记制度,进一步扩大作品登记、合同备案和质押登记的范围和登记数量。“十二五”时期,软件和其他作品登记量年平均增长8%-20%,至“十二五”末,计算机软件年登记量达到10万-12万件左右,其他作品年登记量达到60万-80万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