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201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1176号)同时废止。